来源:北京博艺 发布时间:2013-12-29 17:28:33 浏览量:
中铝 网 讯 本月初,工信部对《铝行业准入条件(2007年)》进行了修订,并将名称修改为《铝行业规范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条件》)。新的调整提高了行业的准入标准,对于布局与规模、产品质量、工艺与装备、能源消耗、资源综合利用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 企业 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。
按照工信部的说法,本次修订着重突出了铝行业结构调整,要求新建项目按《规范条件》进行建设,现有企业采取措施达到《规范条件》要求。希望通过新《规范条件》的贯彻实施,加快推动铝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规范企业生产行为,通过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,引导信贷等社会资源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,也为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管理提供依据。
工信部对于《铝行业准入条件(2007年)》进行修订是有一个大的背景存在的。大家知道,产能过剩在许多行业都存在,对于中国各个行业的产能过剩,国务院一直忧心忡忡,前不久国务院下发了《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要求各地积极有效地化解 钢铁 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 玻璃 、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。
电解铝行业的产能过剩在各行业的过剩中尤为严重。《意见》显示,截止2012年底,我国电解铝行业产能利用率只有71.9%,明显低于国际水平。近年来我国电解铝行业利润大幅下滑,企 灯 毡榫营困难。据有色 金属 工业协会统计,2012年我国电解铝产能已超过2600万吨,产量却只有2000多万吨,行业亏损面达93%,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关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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